今天,收到一封告密邮件,虽内容简短,足可让人感受到浓浓的火药味。其内容如下:“这个心地丑陋的女人,网络上不仅抄你的,还抄袭别的人的,网络上抄袭别人装才女引诱男人,现实中更扮纯情抢人老公”。前面还有QQ空间链接,网址我就不公开了。呵呵,凡事留一线,日后好相见。做人不可太绝,适当留点颜面给别人。这也是我的为人之道!
出于好奇,点开连接,第一感觉就是我撞鬼了。QQ空间的介绍以及QQ资料的说明全部照搬我的,就连名字也叫“柳含烟”,签名图片是很久以前我放在博客首页的一张小图,我用PS处理过,上面有“柳含烟”字样,博友给我的留言她也转载了一些,用另一个QQ号给自己回复。为了一个婚外情的男人,如此良苦用心,爱情的威力真是大如牛呀哈哈。大略看了一下,转载了我几十篇文章,而无一篇注明“转载”。其中有些篡改了我的原文标题,有些文章被四马分尸,摘抄了一部分,再自己加上几句,比如时间、地点什么的,活灵活现成了该美女的杰作。更为滑稽的是,在我一首诗歌前面她竟然附加上两句话:为了你我开始学写诗,虽然文笔还有些欠缺。呵呵,由此可见,该美女的抄袭动机了。
我得好好感谢上帝,幸好,告密夫人深明大义啊,没有把该QQ空间与本博客等同一个人。否则,我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。你可以抄袭我的文字往自己脸上贴金,但绝不可往无辜的我的脸上抹黑,本姑娘可是通过了ISO9000认证的一等良民。再者,我的名气太小了,小得只有你崇拜我,抄袭我的肯定出名无望,建议你学学人家郭敬明,抄袭名人文章,一炮打响,一跃成为中国作家首富,那才叫牛呢。
对于被人抄袭,我已是冷眼相待,大大小小的转载暂且不提,有次就在中博,我无意发现一本博客,转载了我几十篇文章,有些也被篡改了标题,有些摘抄部分内容再自己添砖加瓦,我笑了笑,不留一丝痕迹的走了。我不会怒发冲冠,不会义愤填膺,也不会冷嘲热讽。但我想告诫剽窃者,你永远只能复制别人的文字,而无法窃到别人的智慧。网络日志,本来就是一种娱乐,一不为名,二不为利。掩耳盗铃又有何益?
男人有“杀父之仇夺妻之恨,不同戴天”,女人同样疾恶如仇。想必告密夫人处在水深火热之中,嗯,在这里给您回复几句:莫要乱了手脚,女人大量必定有大福。建议您看看我一些关于爱情、婚姻的见解,呵呵,相信您会有所收获。